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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

离色离相分第二十

济佛注解


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佛可以具足1色身2见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。何以故。如来说具足色身。即非具足色身。是名具足色身(一)

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可以具足诸相3见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。何以故。如来说诸相具足。即非具足。是名诸相具足(二)


  分解:
  经文云诸相非相,言之不啻再三。至此言离色离相,与前文更深一层矣。前云诸相非相,是令人破相分。自究竟无我一段之后,是破见分也。相分属色,见分属心。此心即是能推测事理之妄心也。此妄心不能降伏,时时缘六尘缘影,即为法尘留碍。须菩提已得人空之慧,知三十二相非相,明得法身边事矣。明得非相,破相也。明得见相非真,破见也。人法俱空,色心齐弃,即悟非空非色,非一非异之理。盖色心二法,相待而有,离之不可,即之亦不可。若云离相,则色身未尝不是法身。若云即相,则说法者不是色身。真正法身不可以即相见,亦不可以离相见,即相见,谓之住相。离相见,谓之断灭。若即相而不住相,离相不落断灭,于相中悟其非相,于色中悟其非色,则真知离相离色之妙理矣!


  词义:

  1具足:圆满成就,毫无欠亏之意。

  2色身:三十二相。

  3具足诸相:变化神通,不止三十二相也。


  概论:
  前第五分,是欲人见无相之如来。第十三分言,与其见如来三十二相之假,就不如持经见性为真。本分者,不但三十二相是假,即变化神通,亦非真实相也。总之本分,与第五分第十三分之意相同,不过理有深浅耳!综有如下两点之意。﹝一﹞以佛无相可见,恐怕弟子,疑谓既无身相,谁当说法。﹝二﹞以末世之修行者,多执色相,偏重于香花顶礼之外貌,不悟自己之真性。所以不惮反覆叮咛告戒,要破色相皆妄之见,以显离妄见真之理。


  讲义:
  佛曰:“须菩提”乎!你的意思怎么样?佛可以具足之色身见否?须菩提答曰:世尊!如来不可以具足之色身见之,这个缘故,因为我师父所说的具足色身,是以净行,故具足三十二相,虽变化神通,亦非其实相也。故云色身具足,非真具足,特名之而已!

  佛又曰:“须菩提”乎!你的意思怎么样?如来可以具足之诸相见否?须菩提答曰:世尊!如来不可以具足之诸相见之。这个缘故,因为我师父,所说的诸相具足,非徒取诸相,色身既属虚假,诸相亦非真实。如来变现之相,法界为体,遍满太虚,隐现无时,特不可泥于迹象,故云非具足,是名具足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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